前几天看到南宁可以通过南宁智慧人社 APP 刷脸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相关新闻后才想起我以前在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过“社保关系养老转入”,登录进入查看进度发现受理状态为“未通过”,受理意见为“六县之内不转移,且根据桂社保函〔2019〕37 号文,离退休年龄不足两年不办理养老转移”。具体见下图:
为什么需要办理社保关系养老转入?因为老古当年毕业的时候是在广西某个县城的糖厂工作并参保,后来回到南宁现在的公司上班比并参保。两个参保关系相差有几个月,当初也懒得办理,去年想起以后退休金好像是跟参保年限有关,所以就想着将在某县城参保的养老转入到南宁来(PS:其他关系不在乎,医保的金额当初离职的时候已经购买牛奶等一大堆吃的东西都花光了)。经了解,可以在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直接在线办理“社保关系养老转入”,非常方便,可惜审核未通过。
刚才根据受理意见搜索学习之后才明白原来是广西社保局为了减轻群众跑腿负担,针对广西区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了新规定,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事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2019〕37 号)。规定如下:
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两年、自治区内在两个及以上社保经办机构有参保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区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业务暂不办理。未达到条件办理关系转移的,原参保地暂停缴费后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个人账户金额每年按规定计息,并不影响其新就业地的参保缴费。
到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时,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或综合窗口向最后参保地提出转移接续申请,由最后参保地向有关社保机构通过转移平台发送联系函,有关社保机构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根据以上规定,我所申请的“社保关系养老转入”未通过的原因就是我未满足转移的年龄条件,即是“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而我的年龄离退休年龄远超 2 年,所以未通过也正常。最关键的是未达到条件办理关系转移的,原参保地暂停缴费后养老保险关系还会继续保留,而且个人帐户金额还会按规定计算利息。只要等我们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时候直接在网上申请转移即可。
所以说大家如果在广西区内换工作也不用担心养老社保险的转移问题,只要等我们的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2 年的时候再在网上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