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三月三,亦称“上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壮族三月三”不仅是壮族重要的传统习惯节日,也是广西汉族、瑶族、侗族、苗族等民族传统节日。2014年1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申报的三月三(壮族三月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Ⅹ-12。2014年起,“壮族三月三”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定传统公众假日,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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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壮族三月三是为了纪念壮族歌仙刘三姐。当年的刘三姐歌喉嘹亮,歌声优美,被推为歌仙,受到人们的爱戴。可是财主们却讨厌她唱歌讽刺财主的为富不仁,揭露他们剥削压榨百姓的罪恶,便在刘三姐上山砍柴时,将她推下山崖,坠落身亡。壮家人怀念刘三姐,在她坠崖的三月初三举行歌圩,由此逐渐形成了三月歌圩节。
另一种说法就是壮族人民为了纪念达桂,年年到三月初三这一天,村村寨寨都搭起大棚,因为传说在外丧生的亡灵不能进家,因此人们只好在布棚下摆上五色糯米饭等祭品供祭达桂的亡灵,在布棚周围唱起赞美和感谢达桂的壮欢。一代传一代,就形成了现在赶三月三歌圩的习俗。
三月三本来是壮族祭祖的日子。这一天壮族人家都要带着准备好的祭品,如肉食、糕点、香烛和纸幡到祖先坟上祭祖。摆好供品,行祭拜之礼。按照壮族的传统风俗,为祖先准备的供品都要在现场吃掉,不能带回家。这样,壮家人吃完祭祖的供品后,便开展歌圩的对歌活动。壮家人将歌圩场所称做歌圩,意思是在野外唱歌。这种活动在春秋两季要举行很多次,而三月三这一次最为隆重。
后来,歌圩节演变为青年男女对歌、碰蛋、抛绣球,谈情说爱的活动。每到这一天,壮家男女在山坡、草坪、晒场,互唱山歌对答,对歌的内容很广泛,参加对歌的人老中青都有但最为活跃的是青年男女的情歌对唱。他们以歌会友,以歌传心声,以歌传情,随编随唱,机动灵活。一些出类拔萃的对歌者,在歌圩中找到意中人,从而使得一年一度的歌圩节成为赛歌、选偶的喜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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