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在校学生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

整理  整理大师   2022-12-07 22:42:56 发布  包罗万象

一、参保对象

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在校学生。

二、参保方式

1、在校生在南宁市医保系统已有有效参保登记信息的,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 仍在原学校就读的在校生可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途径直接缴费;
  • 市区入学新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各级教育局或学校统一提供名单给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信息变更或续保后,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途径缴费。

2、在校生在南宁市医保系统无有效参保登记信息的,以学校为单位由各级教育局或学校统一提供名单给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3、错过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时间的,可按以下方式自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1 线下办理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入学通知书(验原件)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原件1份到南宁市医保中心各服务点办理登记。

3.2 移动端自助办理

通过“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办理。

三、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年。

在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正常缴纳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在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手机端缴费

2、其他缴费方式

  • 税务部门合作的银行柜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
  • 桂林银行、农信社农村金融服务点。
  • 部署村委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 办税服务厅。

六、缴费凭据

因涉及资金上解入库及多部门对账,缴费信息会在2个工作日内传递给医保部门记账,记账成功后即可按规定享受待遇,无需向医保部门提交缴费证明。

家长可根据需要,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实时查询缴费情况或在缴费5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打印)。

七、医保电子凭证领取渠道及使用方式

为保障在校生正常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以方便快捷地享受医保待遇,各位家长可直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激活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后,为自己的孩子激活亲情账户,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进行医保结算。各位家长和已拥有智能手机的在校生可自行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支付宝、微信领取医保电子凭证。

八、特别提醒

1、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收,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发放。缴费事宜请咨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辖区医保部门。

2、缴费时请认真核对“社保经办机构”必须为南宁市及所属县区,如显示的“社保经办机构”不为南宁市及所属县区,请先办理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3、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困难特殊人群须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民政救助对象在身份认定地参保缴费。

九、医保和税务部门联系方法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咨询热线:0771-12366
  •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咨询热线:0771-123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南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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