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公司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时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承诺书中写明: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这合理吗?
答:这是不合理且违法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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