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经济补偿金个税如何计算?附实例说明

 懿古今   2022-01-14 09:09:35 更新  包罗万象

因为公司业务问题,年前公司辞退了两位同事,已经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给了经济补偿金,因为是一次性获得一大笔补偿金,这个就涉及到缴纳个税问题。比如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纳税?如果要纳税应该如何计算?要缴纳多少税等问题。下面懿古今就根据我同事的实际情况来跟大家说一说这个经济补偿金纳税问题。

经济补偿金需要纳税吗?经济补偿金个税如何计算?附实例说明 - 第1张 - 懿古今(www.yigujin.cn)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的有关规定: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也就是说,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纳税,关键看该公司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总额的多少,所以只需要知道当地平均工资及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即可推算出是否需要纳税,然后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即可计算出需要缴纳多少税。

比如老古所在的公司位于广西南宁,老古某同事获得了330992元经济补偿金(2021年12月获得),对应南宁上年度即是2020年的年平均工资是97079元(PS: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及2021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通告』),那么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应的经济补偿金 = 97079元 X 3倍 = 291237元。老古同事获得330992元已经超过免征税额度,所以超出部分的金额39755元(330992元 - 291237元)需要纳税。因为经济补偿金纳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而是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来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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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所得税率表

老古同事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所需要纳税所得额为39755元,适用税率表第2级,即是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所以他需要纳税计算公式为:39755元 X 10% - 2520元 = 1455.5元。

综上所述,一次性获得的经济补偿金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经济补偿金总额 - 当地上年度年平均工资 X 3)X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经济补偿金总额 - 当地上年度年平均工资 X 3)≤0则不需要纳税,(经济补偿金总额 - 当地上年度年平均工资 X 3)>0则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来套用相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即可。如老古同事应纳税额 =(330992元 - 97079元 X 3倍)X10% - 2520元 = 14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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