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时间为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要内容
- 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 处理消费者投诉,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
- 搜集消费者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 打造舆论,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形成舆论压力,以改善消费者的地位。
- 参与国家或政府有关消费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要求政府建立消费者行政体系,处理消费者问题。
- 成立消费者团体,确立消费者主权。
- 加强消费者国际团体及合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组织机构
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Consumers Unions,简称IOCU)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组织。1960年,由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五个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发起成立,在荷兰登记,总部设在荷兰海牙,现迁到英国伦敦,亚太地区分部设在马来西亚的槟榔屿。IOCU现有115个国家和地区的230多个消费者组织成员。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接纳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
中国消费者协会
1983年5月,河北省新乐县成立了消费者协会,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消费者组织。1984年8月,广东省广州市成立了消费者委员会,这是我国第一个城市消费者组织。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成为中国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
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性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中国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
1、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
- 2022年:共促消费公平
- 2021年: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 2020年:凝聚你我力量
- 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 2018年: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
- 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
- 2016年:新消费 我做主
- 2015年: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
- 2014年: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
- 2013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 2012年:消费与安全
- 2011年:为消费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
- 2010年:消费与服务
- 2009年:消费与发展
- 2008年:消费与责任
- 2007年:消费和谐
- 2006年:消费与环境
- 2005年:健康·维权
- 2004年:诚信·维权
-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 2002年:科学消费
- 2001年:绿色消费
-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
2、3·15晚会主题
- 2022年:公平守正,安心消费
- 2021年:提振消费 从心开始
- 2020年:凝聚力量、共筑美好
- 2019年:共治共享、放心消费
- 2018年:共建秩序 共享品质
- 2017年:用责任汇聚诚信的力量
- 2016年:共筑消费新生态
- 2015年:消费在阳光下
- 2014年:让消费更有尊严
- 2013年:我的权益我做主
- 2012年:共筑诚信 有你有我
- 2011年:护航新消费
- 2010年:新规则、新动力
- 2009年:3·15有你更有力量
- 2008年:3·15的力量
- 2007年:责任 和谐
- 2006年:我们的心愿
- 2005年:健康 维权
- 2004年:健康秩序 健康生活
- 2003年:净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质量
- 2002年:共筑诚信 我们在行动
- 2001年:生命·安全
- 2000年:我们共同的事业
- 1999年:在法治阳光下安全健康地消费
-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 1997年:世纪的力量
来源:百度百科 -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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